(摘)嘉義某公有市場自治會許姓會長因性侵女移工遭告,雖在判決前與女移工和解,但因此事和妻子離婚,他也表示自己過往獲頒優良廠商、贊助公益活動,請求法官緩刑,但因所犯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所定之宣告刑逾2年,不合緩刑要件,被判刑4年4月,須入監服刑。
外籍看護移工在台灣已經是必要性的勞動人力,但外籍女性看護移工,遭被看護者或其家屬性侵害、性騷擾時,卻面臨仲介業者的漠視未通報處理、或求助雇主卻擔憂遭到報復失去工作,致外籍女性看護移工遭受侵害性騷擾不敢通報的情況更加嚴峻,嚴重影響其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益。監察委員葉大華、王美玉對此問題表示重視,上月申請自動調查。